量刑十五年变六年,成功为非吸19亿案辩护,主犯变从犯
李某某为某公司领导,因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9亿元,被控集资诈骗罪。案发后,被告李某某可能要被判处近十五年的刑罚,李某某家属情绪低落,万念俱灰。后委托孙律师为李某某辩护。孙律师在看守所经过多次会见,了解到李某某的身份、地位不足以构成集资诈骗犯罪,更不可能成为主犯,且有坦白、立功、自首等情节,立即向办案机关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。最后,本案同案单位主要领导分别被判处15年、14年6个月等有期徒刑。而经过孙律师的努力,最终李某某仅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。